朱明國。資料圖
朱明國。資料圖
  繼萬慶良之後,廣東又有一名省部級高官被調查。中紀委官網昨天下午通報,“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至此,十八大以來被調查的省部級及以上官員已達54人。
  一位廣東省委辦公廳的官員透露,朱明國於昨日下午被帶走調查。
  自去年以來,就有不少網帖舉報朱明國涉嫌違紀違法問題,指稱其為親友經商提供便利,並介入“海南定安迷案詐騙案”等司法個案。
  新京報記者 周清樹 王姝
  今年兩度流傳被調查
  今年兩會期間,未出席活動,在中央黨校學習3個月,當地媒體無報道;當地官場盛傳其被調查
  據南方日報本月26日的報道,25日朱明國還曾公開亮相,出席在中山市召開的廣東全省政協外事僑務工作座談會,並講話。
  當地媒體的報道顯示,在此之前的整個11月,朱明國的工作日程表都安排得滿滿的。
  如21日,出席廣東省政協機關為即將退伍的駐會武警三中隊戰士舉行的歡送儀式;13日,主持廣東省政府在廣東省政協召開的專題協商會;12日,廣東全省市縣政協主席專題研討培訓班開班,朱明國作動員講話。
  但綜合廣東省多位官員的說法,看似正常的背後,朱明國被調查的消息早就在今年春節後開始流傳,“出現過兩次高峰期。”
  第一次是今年3月份全國兩會時期,“因為朱明國沒有出席什麼活動,這一消息流傳很廣。”3月17日,朱明國出席廣東省傳達貫徹2014年全國“兩會”精神大會併發表講話,流言一度停止。
  隨後近3個月,朱明國到中央黨校學習,一直未在廣東本地媒體報道中露面,有關他被調查的消息在廣東官場“再次盛傳”。
  6月9日,廣東《羊城晚報》報道稱,朱明國結束了中央黨校的學習,6月8日一早,朱明國就趕往廣東省政協大樓主持黨組擴大會議。朱明國走進會場,以“久違了”這樣一句意味深長的話,熱情地和參會者打招呼。
  有關朱明國被調查的消息再次終止。
  去年底以來,網帖也不斷曝出朱明國的違紀違法問題,指稱其利用職權安排親友進入公安隊伍;在海南任職期間,介入“海南定安迷案”等司法個案。
  對於網帖指稱的朱明國的問題,官方從未回應,相應網帖也沒有刪除,直至今天仍能查到。
  41歲時升至省部級
  曾任海南省副省長;後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調任廣東後任省紀委書記、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及現職
  朱明國生於1957年,現年57歲,海南人。仕途履歷歷經海南、重慶、廣東三地十餘個重要崗位,任職履歷頗豐。
  他曾在海南保亭縣(海南建省前隸屬廣東)暢好公社當過小學教師、公社黨委書記等,1982年25歲時升任保亭縣委常委。
  其後,他在當時的海南自治州委組織部工作了4年,一直擔任組織部副部長,親歷了海南建省的過程。1988年海南建省後,他出任海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隨後開始主政地方,在海南文昌工作了5年,官至文昌市委書記、市長。1998年41歲時升任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省長,步入省部級官員序列。
  2001年,朱明國調到重慶,出任重慶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在重慶工作5年後,朱明國來到廣東,2006年至2011年間擔任廣東省紀委書記;後任廣東省委副書記、省政法委書記,2013年起任現職。
  一位與朱明國打過多次交道的人士稱,朱明國身材魁梧,作為基層起步的官員,“性情豪爽。”
  查處“茂名窩案”,被指“高舉輕放”
  任廣東省政法委書記期間,查處此窩案,曾有160餘名官員未予追究
  朱明國擔任廣東省紀委書記、省政法委書記的7年間,廣東查處了茂名官場窩案、汕頭市委原書記黃志光案件等大要案;並處理了烏坎事件等引發全國關註的群體性事件。
  其中“茂名窩案”的處理,被指“高舉輕放”。今年3月,廣東省紀委重新調查茂名市政協原主席馮立梅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新京報記者獲得的消息顯示,馮立梅被調查或為“茂名窩案”中受處理的官員及家屬的舉報。據媒體報道,此次廣東省紀委複查馮立梅案,是應中央巡視組的要求。中央巡視組認為,當年對茂名腐敗窩案的處理,尚欠妥當。而馮立梅是當時“漏網之魚”之一。
  自2009年起,包括原茂名常務副市長、兩任市委書記、政法委書記在內的多位官員落馬,全案涉及省管幹部24人、縣處級幹部218人,波及黨政部門105個,市轄6個縣(區)的主要領導全部涉案。
  但這一腐敗窩案最終立案查處61人,屬省管幹部19人、縣處級以下幹部42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人。
  “茂名窩案”揭蓋時,正是朱明國任職廣東省紀委書記期間。
  媒體報道稱,該案當年曾有160餘名官員未予追究。據新京報記者瞭解,這讓很多被追究責任的官員及其家屬“不服氣”,他們一直在向廣東省、中央反映情況。
  “羅蔭國案”是茂名系列腐敗窩案中的一環。2011年7月,時任廣東省紀委書記的朱明國曾表示,“廣東連續查處一些大案要案,尤其雙規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反映了我們在反腐敗方面的決心和魄力。”
  但據新京報記者調查,這起案件中,向羅蔭國行賄的44名官員中,截至目前只有3人進入司法程序,受到審判。該案中至少24人仍擔任原職、其他職位或退休。
  處理烏坎事件,提出“民意為重”
  曾負責處理烏坎事件,提出“堅持民意為重、群眾為先、以人為本”等理念,評價為具有現代治理理念
  當地媒體報道稱,朱明國曾負責處理烏坎事件,併在隨後召開的維穩經驗交流會上表示,“參與處理這個事件(烏坎事件),我心裡特別沉重,壓力非常大”。
  一位廣東省紀委的官員稱,朱明國對烏坎事件的處理及事後反思,曾被廣東省紀委內部人員評價為具有現代治理理念。
  在處理烏坎事件時,朱明國提出“堅持民意為重、群眾為先、以人為本、陽光透明、法律至上”等理念,得到村民認可,亦得到國內外諸多媒體肯定。
  這7年間,朱明國多次強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2010年,他在南方日報發表署名文章《新加坡為什麼能做到廉潔高效》,文中稱,“吏治腐敗是危害最大的腐敗。要提高公務員隊伍準入門檻,重點審查道德修養、財務狀況和社會關係等”。
  “朱明國喜歡寫文章”,廣東採訪過朱明國的媒體記者介紹,朱明國多次發表署名文章,而且善於跟媒體溝通,曾開玩笑說自己是給記者“打工”的。
  不同於一些官員的署名文章,朱明國發表的文章文風較個性化,常以個人經歷、個人感受開頭。今年6月,廣東省委原常委、省委政法委原書記梁國聚因病離世,朱明國還曾發表悼念文章《好人國聚二三事》,稱“梁國聚同志是我的同學、同行,也是大家公認的好人”“他一直在廣東,我則從海南到重慶再回嶺南轉了一圈”。
  自稱“與朱明國有關係”官員被查
  化州市紀委書記陳重光常以“與朱明國有關係”自居,被證實已被廣東省紀委調查
  28日下午,茂名市紀委主要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證實,茂名市轄下的縣級市——化州市紀委書記陳重光被廣東省紀委調查。
  茂名多位官員介紹,在茂名,陳重光常以“與朱明國有關係”自居。
  公開資料顯示,2010年9月份,時任廣東省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的朱明國到化州調研時,高度評價了化州紀委“懲防體系”建設工作。
  一位茂名官員介紹,陳重光是茂名市電白區人,曾任茂名市紀委幹部,之後任職化州市紀委書記。
  今年4月下旬的一個晚上,茂名市紀委開會,通報陳重光被免職,4月20日,化州市紀委官方網站上,紀委書記一欄即出現空缺。
  此後,陳重光被廣東省紀委調查,但這一消息一直未公佈。
(原標題:廣東政協主席朱明國被調查)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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